《攝影的藝術》(The Art of Photography)

 

深入解析了攝影大師布魯斯·巴恩鮑姆(Bruce Barnbaum)的經典著作《攝影的藝術》,這本書被視為攝影界的「心法聖經」。以下為您整理更完整、更具層次感的重點精華:


一、 攝影的藝術本質:非語彙的深層交流

攝影不僅是按下快門,它與音樂、繪畫一樣,是一種高層次的溝通形式。

  • 超越語言的表達:優秀的作品能直接觸及靈魂,不需要文字解釋即可傳達情感。

  • 影像即語言:攝影師應追求讓「照片自己會說話」,技術只是為了支撐影像想要傳達的觀點。

  • 大師實例:如安塞爾·亞當斯(Ansel Adams)的風景照能傳達莊嚴感,亨利·布列松(Henri Cartier-Bresson)則捕捉決定性瞬間的趣味。

二、 成功攝影作品的三大評判標準

巴恩鮑姆認為,一張具備深度與意義的照片應具備以下特點:

  1. 發現日常之美:讓觀者從稀鬆平常、每天見到的事物中,看見被忽略的美好。

  2. 創造意想不到的視覺:引領觀者進入一個超脫現實、前所未見的世界(如超現實主義風格)。

  3. 引發思考與好奇:照片應能提出問題,讓人感到神祕或困惑,而非僅僅是「好看」。

三、 攝影的社會功能與力量

照片帶有現實的痕跡,因此具備強大的社會影響力。

  • 推動社會變革:路易斯·海因(Lewis Hine)拍攝的童工影像,直接促成了美國童工法的出台。

  • 喚醒環保意識:亞當斯的風景攝影讓公眾意識到自然之美,進而推動了國家公園與自然保護區的建立。

  • 記錄時代苦難:如多羅西亞·蘭格(Dorothea Lange)在經濟大蕭條時期的紀實作品,喚起了社會的憐憫與行動。

四、 創作的核心:成功三要素與熱情

攝影師的成就高度,取決於內在動能而非器材。

  • 成功三要素(Triad):由熱情(Passion)、**才能(Talent)努力(Effort)**組成。

  • 熱情是引擎:熱情能讓人在疲憊時持續工作,在困難面前全心投入。

  • 興趣的延伸:建議從小的題材(如花草)拍到極致,再自然擴展到建築或城市等宏大領域。

五、 個人風格:攝影師人格的投影

風格並非刻意營造的標籤,而是個人內在價值的反射。

  • 認識自己:了解自己的熱情所在,才能拍出有靈魂的作品。

  • 風格是流動的:隨著閱歷、年齡與精神層次的提升,攝影風格也會像萬物一樣演化,不應墨守成規。

  • 風格即人格:如大師愛德華·威斯頓(Edward Weston)的照片,處處體現其獨特的觀察視角與生活態度。

六、 顛覆認知的「真實觀」與後製藝術

對於「攝影必須忠於真實」的迷思,書中提出了深刻的反駁。

  • 真實是主觀的:大腦與感光元件都在加工現實,世界上並不存在單一、客觀的真實。

  • 藝術是回應而非複製:攝影師不應只是照相機的附屬,而應透過後製表達對主題的理解。

  • 後製的正當性:就像米開朗基羅在壁畫中加入個人觀點,攝影師調整顏色、合成元素,是創造新世界的「表達手段」。


💡 創作攝影的三條鐵律

若您想開始練習「有意義的表達」,請遵循以下步驟:

  1. 弄清楚你要說什麼(明確影像的核心價值)。

  2. 決定你要怎麼說(選擇適當的構圖、光影與色調)。

  3. 毫不妥協地說出來(堅持自己的視覺語言,不隨波逐流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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